甘肃省首批省定新农村建设试点县(区)考核量化表
来源:甘肃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08-09-04 09:06:00|浏览次数:3164 次
甘肃省首批省定新农村建设试点县(区)考核量化表
_________________县(区)
试点县(区
)推进
新农村建设工
作总体情况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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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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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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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内 容 及 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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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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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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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领导
(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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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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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原始资料齐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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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文件的,得3分。缺少文件的,扣2分,缺少会议记录(纪要)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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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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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主抓试点工作的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有专项工作经费。(2分)
有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制度和机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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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问3个乡镇负责人,说的清楚,得分。2个乡镇负责人说不清楚,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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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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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有主要领导联系试点村。(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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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村村干部知道的,得2分。不知道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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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安排部署
及
主要措施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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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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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甘肃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甘肃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意见》的要求,制定了本县(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建设规划》。(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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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划》中,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等内容完整,并在实践中作了完善工作的,得2分。《建设规划》简单粗糙的,扣1分。没有《建设规划》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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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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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年度安排及总结检查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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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期间,有工作部署(含县、区试点)和年度安排,有年度总结的,得2分。安排部署和总结检查文件、材料不全的,在1.5分内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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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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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资金整合试点并取得成效(3分)。
试点期间,每年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高于上一年。(3分)
对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有专项补助资金。(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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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开展资金整合试点的文件及资金安排材料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投入新农村建设增幅高于10%的,得3分。增幅在10%-5%的,得2分。在5%-1%的,得1分。没有增长的,不得分。
对试点村有财政专项补助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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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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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每年督导检查和举行观摩学习活动等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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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督导活动和观摩活动在1次以上的,得2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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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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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了企业捐资帮扶、机关事业单位对口帮扶、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结对帮扶、社会各方面自主帮扶活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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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了帮扶活动的,得1分。有具体帮扶项目或帮扶资金、物资的,得1分。两项都没有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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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生产发展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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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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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期间在培育县域发展的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方面有切实的措施和办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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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措施并得到落实,得6分。措施不够或落实不力的,在4分以下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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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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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经营有一定基础。(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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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种植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1/2以上,有省级龙头企业1家或市级龙头企业2家以上的,得9分。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在6分以下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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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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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增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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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要求的,得15分。达不到要求的,在10分以下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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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
事业发展
(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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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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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农田、水利、道路、饮水、沼气、能源、通电、通讯、居住等生产生活条件以及生态建设得到切实加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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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期间,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投入计划的,得5分。年度目标任务或投入不明确的,在3分以下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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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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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制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最低生活保障、 “五保户”供养和特困户救助、扫除青壮年文盲等达到有关要求。(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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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期间,对九年制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最低生活保障、 “五保户”供养和特困户救助、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有目标任务和总结检查的,得7分。目标任务和总结检查不全的,在5分以下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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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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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和电话(含移动通讯)村村通、农家书屋和体育活动场所达到有关要求。(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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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期间,对广播电视和电话(含移动通讯)村村通、农家书屋和体育活动场所有目标任务和总结检查的,得4分。达不到要求的,在3分以下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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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试点成功做法及体制机制创
新经验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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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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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试点做法和路子明确、有效,对各项预期目标的完成起到了促进作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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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出了新农村建设的成功做法和路子,并在试点实践中得到应用,得5分。否则,在3分以下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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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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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做法和路子,在投入机制、建设机制、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工作机制等方面有创新。(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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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出的支撑试点做法和路子的长效机制,有1条或1条以上的,得5分。没有体制机制创新的,在3分以下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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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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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典型经验。(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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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进试点的成功做法,探索出的各种体制机制进行了系统整理、提炼,形成并在面上横向推广的典型经验,有1条或1条以上的,得10分。典型经验提炼总结与推广不完善的,在7分以下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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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自查总结及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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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考核自查情况及试点总结。(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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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完整,内容真实可靠的,得3分。试点总结按《考核验收办法》要求撰写,能够全面反映试点县(区)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得2分。自查报告粗糙,内容不全面的,扣1分。试点总结粗糙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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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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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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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对策建议符合实际、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有3条以上的,得5分。2条的,得4分。1条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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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县(区)推进
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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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县(区)
考核量化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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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县(区)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总体情况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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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情况得分_____X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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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分数相加:
_____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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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县(区)所属2个试点村考核量化平均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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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平均得分_____X8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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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办 陈魁提供)